通 告
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餐饮服务单位恢复堂食有关工作要求的通告
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市第三产业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吕政办发电【2020】5号)文件精神和兴县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安排部署,为加快恢复餐饮经营单位正常经营秩序,从即日起全县所有社会餐饮经营单位在严格落实好中央、省、市、县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到辖区食药监站登记并承诺,即可开放堂食,恢复营业。现就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1、餐饮经营单位需具有合法经营资格,须是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的餐饮单位。餐饮经营单位须落实好主体责任,根据要求合理备足口罩、消毒剂、测温仪等防护物资,严格抓好疫情防控、从业人员管理,确保每日员工健康监测、场所消杀,员工做好自我卫生管理,正确洗手,佩戴口罩。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有关规定,落实食品采购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不得采购没有合法来源、没有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食及制品,严禁在经营场所圈养、宰杀、售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2、恢复营业的餐饮单位要继续把打包销售、外卖服务作为营业的主要方式。
3、店内就餐实行间隔就坐和分餐制,顾客就餐间距不少于1米,包间就餐人员不得超过5人,使用公勺公筷,一菜一公筷,一汤一公勺,提倡分餐制,文明就餐,严禁餐饮服务单位承接婚丧嫁娶、生日宴会等各类群体性聚餐活动。
4、顾客进店时须进行“山西健康码”查验和体温测量,除进餐时间外,要全程佩戴口罩。建立用餐人员可追溯制度,每桌次至少登记1名就餐客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对不具备使用“山西健康码”的,登记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5、餐饮场所门口和室内不允许出现人员聚集等现象。鼓励采取线上预约等就餐方式,提倡扫码支付,减少人员物品接触。每桌每批次顾客用餐间隔不得低于10分钟,消毒后再安排下一批次,员工就餐时也应符合上述要求。
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16日
兴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恢复客运班线正常运营的通告
根据中央、省、市企业复工复产指示精神,为了满足复工复产和全县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恢复正常的交通运输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有序出行。经县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3月15日起,全面恢复市际、县际、县内客运班线,城市公交及出租车正常运营,省际客运班线的恢复运营时间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另行通知。
二、客运企业要强化管理,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安全员、驾驶员必须佩戴口罩,体温检测,运营车辆每日至少进行2次消毒处理,建立乘车人员登记和消毒台账,一旦发现发热可疑人员立即上报。客座率不得超过40%。
三、所有乘车人员必须进行实名登记,出示“健康码”,体温检测,全程佩戴口罩,隔座分散就座,服从随车安全员的管理。不戴口罩、体温异常、不服管理者严禁乘车。
兴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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