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市、县疫情防控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强化管控措施,加强“退烧药品”销售管控,全力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结合县局前段检查情况,现作如下要求:
1.各药店严格执行退烧药品销售管控制度,对照目录,准确登记,及时登记,及时报告,并完善登记信息。
2.门口张贴进店购药佩戴口罩提示标语,严格执行进店购药顾客佩戴口罩方可进店购药。
3.所经营退烧药品不得随意摆放,不得开架销售,阴凉区存放的退烧药品必须在阴凉柜上加锁,必须经过店员方可取药。
4.各药店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严格执行市场经营秩序,严格遵守落实各项管理规定。
兴县市场监管局
2021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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