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 兴县在行动】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 第1号 |
兴县新闻网
2020-01-29 10:10:48 |
为了落实兴县人民政府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通知,依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2020年)第6号】精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即日起,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全部停止营业,未接到恢复营业通知之前,不得擅自开门营业。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要以大局为重,无条件停止营业,共同联防联控。本次重大疫情属于不可抗拒力,消费者退改餐饮服务预定,餐饮服务单位在特殊时期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履行公共义务,无条件执行退改措施。
2、各类农贸市场、超市等人流密集场所要进行定期通风、清扫、消毒等疫情防控工作。所有从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从事营业活动。
3、对农贸市场等开展回头查回头看,禁止各类市场进行活禽和野生动物交易,市场经营者要对经营场所进行清洁、消毒、杀菌、通风等疫情防控工作。 4、严禁各类市场主体疫情防控期间借机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经营商品要明码标价,亮证照经营,不得借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经营假冒伪劣产品。
5、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要强化购进时检验检疫、索证索票、台账记录工作,确保购进渠道正规合法,购进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6、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上述工作开展大检查,如发现有违反上述行为者,请及时向我局投诉举报,我局将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反垄断法》、《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从严从快查处。对触犯刑法的,我局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0二0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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