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县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执行等相关事项的公 告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期,为积极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及市中院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兴县人民法院特对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执行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我院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2日的开庭、接待、诉讼服务、执行等工作统一延期进行,时间另行通知。二、诉讼参与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者身在受疫情影响关停交通的地区,以及其它因疫情防控无法参加有关诉讼活动的,可联系具体承办部门申请延期开庭审理,案件承办人的具体联系方式可以通过案件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传票等查询。三、拟近期到我院办理立案、来访、递交材料等事项的,建议优先选择兴县法院诉讼服务网进行网上预约立案、信访,或者通过移动微法院进行跨域立案,以及通过邮递方式提交相关诉讼材料,尽量避免现场办理,减少出行。四、执行案件中,涉及财产查控措施的,我院将继续通过网络查控进行;非紧急必要情况,原则上暂不采取线下财产查控、处置等措施。五、2月3日之后的诉讼、执行及相关工作事项将根据上级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和实际情况再行通知。六、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如诉讼参与人确需来法院的,须佩戴口罩并在安检口接受防控安全检测后方可进入,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不便的,敬请谅解。
兴县人民法院
2020年1月28日
兴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的倡议书 全县广大市民朋友你们好!我们深知在这非常时期全县公共交通的暂停运营,给大家造成了诸多不便,但今天仍希望广大市民做到绝不乘坐非法营运车从我做起。因为乘坐非法营运车安全隐患极大:一是驾驶员未取得客运资质,驾驶技术无保障;二是未经有关部门定期检测,车辆安全状况无保障;三是未参加相关保险,无抗风险能力,在营运中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服务纠纷,赔付无保障;四是超载、甩客、价格欺诈等手段恶劣,乘客权益无保障。五是车内消毒设备没有,司机是否为病毒携带者等等。为增强市民朋友的自我保护意识,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交通秩序,我们郑重向大家倡议:一、非常时期,非常对待,能不出门就不出门,家居场所勤消毒,个人户外活动请佩戴口罩。确需外出的,也切勿乘坐无上述特征而揽客的各类非法营运车。二、劝告所有非法营运经营者,不要为了一时的利益而不顾生命财产安全,为了自己及他人的健康,立即停止非法营运活动,切勿心存侥幸,如被查获,将依法予以从重处罚。三、请广大市民朋友共同参与打击非法营运车辆行动,积极配合取证调查,踊跃举报非法营运行为。举报电话:0358-6322138 0358—6321898 人人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家家生命财产安全有保障!恭祝全县广大市民朋友们出行平安!
兴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2020年1月29日
兴县民政局关于接收社会捐赠的公 告 根据我县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县政府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做好社会捐助工作,现公告如下:
民政部门代表政府接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捐助,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的需求进行救助。兴县社会捐助(救助)工作机构设在兴县民政局,户名:兴县民政局,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兴县支行,账号:601001040009483,联系人:宋晓燕,联系电话:6322136 13593439733。
请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捐献,社会各界爱心人士踊跃捐献,兴县民政局收到捐款后,统一开具接收凭据,做到专人负责、专账管理,及时做好捐赠款物的管理和发放工作,并向社会予以公示。
兴县民政局 2019年1月29日
兴县红十字会发出紧急救助呼吁 根据山西省红十字会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有效地防止疫情的发生和蔓延,有效降低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在当前严峻的疫情形势和各级应对疫情防控用品严重短缺的情况下,兴县红十字会向社会发出紧急救助呼吁,依法接受爱心企事业单位、爱心人士捐赠的款物。爱心企事业单位、爱心人士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捐赠款物:一、通过银行捐款:捐赠账户:兴县红十字会捐赠账号:145504402058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兴县支行行号:104173508174 捐赠接收单位:兴县红十字会二、现场捐赠款物:地 址:吕梁市兴县蔚汾大厦联系电话:0358—2845066,15735832932 联 系 人:赵羽悠 邮政编码:033600 三、重要说明: 1、为方便开具捐赠凭证,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赠意向以及捐款(物)人或企业的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 2、各类捐赠物资均要求在保质期内,正规企业产品,符合国家各项质量标准,外包装完好,无污损。 3、当前短缺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用品(见附件)。
兴县红十字会
2020年1月27日附件: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用品清单一、防护类用品医用防护口罩(GB 19083-2010)、医用外科口罩(YY0469-2010)、一次性医用口罩、N95口罩、防护服(GB 19082-2003)、护目镜、医用帽、手术衣,防冲击眼罩、防护面罩、乳胶手套/丁腈手套(抗拉强度≥14MPa)、鞋套/靴套。二、消毒类用品速干手消毒液(含醇和过氧化氢类或季铵盐类等)、84消毒液/消毒泡腾片。三、药品 (一)抗病毒药:干扰素、奥司他韦、洛匹那韦、利托那韦、洛匹那韦利托那韦片、阿比多尔。 (二)中成药:金花清感颗粒、连花清瘟、金叶败毒。 (三)辅助用药:免疫球蛋白、甲泼尼龙。四、诊断类用品手持红外体温测试仪、诊断试剂。备注:药品捐赠从接收始至失效期至少在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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