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势头,根据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紧急会议和兴县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经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对全县(包括城区和农村)民营医院、个体诊所、门诊部实行暂停营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县范围内城区、农村全部所有民营医院、个体诊所(包括诊所、中医诊所、中西医诊所、口腔诊所)门诊部因暂不具备隔离条件,一律暂停营业。 二、各乡镇所涉村只保留一处卫生室,村卫生室人员统一上班,24小时在岗,按照分工,各尽其责,不服从调遣者就地撤职;村卫生室必须严格按照标准配齐配全消毒、隔离、防护和急救设施,保证疫情防控工作需求。
三、全县民营医院、个体诊所、门诊部医疗机构暂停营业。监督管理由县卫健体局牵头,县公安局配合,对拒不停业、不配合、不执行的一律依法清理取缔、造成疫情传播者,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其法律责任。各乡镇和卫生院负责村卫生室防控工作,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三日内上报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四、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违反本通知精神者有权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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