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吕梁市委、市政府关于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调整为二级的决定,结合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县委、县政府决定,自2020年2月24日12时起将兴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调整为二级。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要继续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尽量减少外出活动、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出门戴口罩,如有发热症状及时就医。
兴县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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