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
岁末年初,一场来势汹汹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肆虐武汉,席卷全国,一场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疫情防控战由此拉开序幕,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
兴县城市出租客运管理办公室在交通运输局领导下,对鑫源出租公司、安达出租公司进行严格监管,要求车辆严格消毒、司机体温检测、佩戴口罩、实名登记,建好台账,确保无漏洞、无死角。及时出台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倡议书,共同参与打击非法营运,同时要求所有出租车司机做到规范运营,诚信经营。
鑫源出租车公司、安达出租车公司共计180辆出租车,疫情期间经报备出租车公司,符合运营车辆为120辆。2月份以来有乘客反映,个别出租车辆存在不打表计价收费行为,我办通过组织执法人员明察暗访和实地调查落实后,先后发现有8辆出租车违规运营,防控措施不到位。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整治出租车营运秩序,我办分别对鑫源出租车公司车牌号为晋JT1158、晋JT3584、晋JT1187、晋JT1189、晋JT1403、晋JT3188、晋JD05038和安达出租车公司车牌号为晋JT3316车辆予以处罚,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47条第三款之规定,对以上出租车司机分别处以200元的罚款,责令违法违规驾驶人做出诚信经营承诺书。3月1日经我办研究决定,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46条第六款之规定分别对两家出租车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晋兴运罚【2020】00014号、晋兴运罚【2020】00016号),对鑫源出租公司处以1.5万元,对安达出租公司处以1万元的罚款。
为切实规范我县客运市场秩序,经交通运输局协调,我办将联合公安部门对出租车运营市场秩序进行集中整治,重点打击查处出租车违规运营和“黑出租”非法运营行为,净化我县客运市场秩序,为老百姓创造安全、便捷、满意的交通出行环境。
兴县城市出租客运管理办公室 2020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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