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县新闻网讯(通讯员 胡慧琴)4月23日,兴县召开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白鹏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全权、王左英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刘建平、田左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永胜,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白玉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贵堂及县人民政府相关组成部门负责人和县人大常委会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会议由王左英主持。
会议应出席委员27名,实到委员16名,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报告,审议并通过了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议程(草案)、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及,《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听取和审议了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以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审议接受了白继红同志辞去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审议接受了刘寨成、白利忠同志辞去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县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及李兰平、田维珍同志辞去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会议对《兴县人民政府关于提名决定免去干部的报告》和《兴县人民政府关于提名决定任命干部的报告》进行了投票表决,决定免去刘海贵同志的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职务,任命李清源同志为县信访局局长。县信访局局长李清源同志在会议现场进行了宪法宣誓。
白鹏昊对于辞去人员在岗位上所做的工作表示充分的肯定,并希望新任命的县信访局局长李清源同志不辜负党和组织的信任,不辜负全县人民的期望,在新的岗位上,勤于学习,忠诚履职,攻坚克难,担当作为,为兴县经济社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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