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9日,兴县蔚汾镇居民韩某到公安机关报案称,当日上午其在家中某微信群看到一刷单信息,受收益可观诱惑,加上该刷单“客服”人员微信后前三单均给返款,后继续刷单过程中被“客服”以账户需缴纳保证金及账户解冻为由先后诈骗本人人民币89382元。
接到报案后,兴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成立由网安大队民警组成的工作专班,充分依托山西公安大数据应用平台强大功能,围绕该起案件涉及的“资金流”、“信息流”、“人员流”迅速展开侦察。经过连续数月不间断寻线追踪,案件最终拨云见日取得重大进展。
在县局党委和市局工作专班坚强领导和有力指导下,2020年7月17日专案组民警远赴广东、上海等地,克服异地办案种种困难与艰辛,成功抓获该案件中涉嫌买卖对公账户和洗钱环节犯罪的三名嫌疑人刘某平、许某青、成某刚,扣押作案电脑1台、手机8部、银行卡10张、U盾2个、身份证2张、手机卡2张、企业公章5枚、法人公章1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现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全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紧张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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