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缴费公告 |
兴县新闻网
2020-07-29 12:30:34 |
公告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保证退役士兵享有的待遇保障与服役贡献相匹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厅字【2019】3号)文件及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我县目前已测算完成部分符合补缴条件的退役军人养老缴费金额。
现通知已下名单人员缴纳养老金个人部分到兴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所,缴费后提供银行回单至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服务中心大厅,如对补缴月数及金额有异议,请及时到政务大厅企业养老保险窗口进行核对。(后附人员名单及个人部分补缴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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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张哲玮 责任编辑: 马志伟 |
来源: 兴县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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