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保证退役士兵享有的待遇保障与服役贡献相匹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厅字【2019】3号)文件及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我县目前已测算完成部分符合补缴条件的退役军人养老缴费金额。现通知以下人员从即日起到兴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所(政务大厅一楼东侧人社局企保中心1号窗口)缴纳养老金个人部分,缴费后提供银行回单至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服务中心大厅,若不缴纳补齐个人部分养老金财政部门则无法配套相应集体部分养老金,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行承担。如对补缴月数及金额有异议,请及时到县政务大厅一楼东侧人社局企保中心1号窗口进行核对。(后附人员名单)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兴县支行
行 号:103173560107
账 号:04601001040010150
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咨询电话:0358-6322015、18635826891
兴县人社局企保中
咨询电话:0358-6327329、1503583768
兴县人社局机保中心
咨询电话:0358-6322998、13753383257
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兴县人事局企保中心
兴县人事局机保中心
2020年8月3日
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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