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县新闻网讯(通讯员 杜凤英)8月11日至12日,山西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李云涛一行深入兴县,就《山西省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规定(草案)》)进行立法调研,听取市、县主要行政执法机关对《规定(草案)》的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定》提供借鉴和支撑。
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李安林,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毅一同调研,兴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云,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赵一政陪同调研。
李云涛一行先后深入兴县中润公司、县公安局、县司法局进行现场调研,通过查阅案件资料、调查交流,对企业营商环境以及我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了解。
在座谈会上,赵一政就兴县公安局近年来整体工作情况以及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情况进行汇报,县交通局、环保局、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对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汇报,并提出意见建议。李云涛重点询问了我县近年来行政执法案件受理和办理情况,与相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讨论《规定》使用情况,为下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收集资料。
在听取汇报后,李云涛对我县规范行政执法、强化日常监督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指出,兴县是革命老区,红色基因深厚,要传承老一辈革命家的优良作风,做到清正廉洁、公平公正执法、规范执法;要加强廉政建设、法治建设,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学习培训,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对《规定》推广宣传力度,不断推动全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体制机制,提升综合执法能力,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
李安林强调,制定《规定》是省委推进不能腐制度建设部署会安排的重要任务,对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加强学习,抓好贯彻落实,有力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要按照《规定》的要求,进一步促进规范执法,认真履行职责,抓实抓细每个案件环节,不断体现执法公平公正,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要加强责任落实,履行好执法者的义务,切实做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智能化、科技化办公手段,体现办案每一个细节,确保案件能追溯、可检验,做到公开透明,让群众切实感到公平公正;要认真学习使用《规定》,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全力推进法治建设,推动全市行政执法取得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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