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宋利军等任免职务的通知
县人民法院:
经2021年2月19日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宋利军为兴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刘俊清为兴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决定免去:
陈继平的兴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