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成立兴县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
( 2021年2月19日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山西省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报县委同意,经2021年2月19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成立兴县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
梁志锋(县委书记)
副主任:
刘世庆(县委副书记、县长)
梁文壮(县委副书记)
白鹏昊(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史小军(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李全权(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委 员:
石 磊(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刘平则(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杜茂林(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宋兴丽(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杨红梅(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赵一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
温小勇(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张建平(县财政局局长)
孙小健(县民政局局长)
张星星(县司法局局长)
高玉春(县总工会副主席)
刘淑连(县妇联主席)
白 磊(团县委书记)
张贵堂(县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
王乃平(县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
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主 任:
李全权(兼)
副主任:
牛在望(县委办副主任)
张富唐(县纪委副书记)
贺利军(县委组织部部务委员)
温小勇(兼)
张东照(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白武全(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
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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