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记者刘奕湛)记者28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决定,追授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原四级高级法官魏晶晶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据介绍,魏晶晶同志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始终把“法官的职责就是办好每一起案件”作为自己的座右铭,平等对待每位当事人,依法保护各方权益,以扎实的业务素养和过硬的案件质量向人民群众传递法治精神,让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
决定指出,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品格高尚、业绩显著的先进典型,魏晶晶同志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
决定号召,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广泛开展向魏晶晶同志学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宣传。要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履行新时代赋予人民法院的职责使命,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开好局、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以审判执行工作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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