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县新闻网讯(通讯员 杜凤英)3月26日,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白鹏昊出席会议,副主任刘建平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田左玉,政府副县长马兴勇,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高秀忠,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监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李小明及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议案,并表决通过。会议决定,2021年4月14日在县城召开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白鹏昊强调,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以饱满的政治热情、良好的精神状态、一流的工作作风,高标准、高质量做好人代会各项筹备工作。要确保时间节点,明确责任分工,按要求、按进度完成各项工作。要提前做好会议期间的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方案,确保大会顺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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