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县新闻网讯(通讯员 刘耀)为全面推进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深入开展,提高城市形象,改善道路交通环境。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工作实际,积极采取有效举措,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
改善出行环境,开展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治理,规范车辆停放,保证整齐有序。一是优化勤务模式,针对城区道路机动车违法停车,以整治人行道、背街小巷违法停车行为为重点;二是加大路面管控力度,进一步规范公交车、出租车等客运车辆营运秩序,加大对监控盲区死角路段违法停车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对国省道、城区街道沿途长期占用主要街道、人行道停放的“僵尸车”实施拖移清理,确保路面畅通;三是充分运用电子监控科技手段,强化对重点路段的实时监控,及时掌握机动车违法停放的情况,发现乱象及时指挥调度在岗民警进行处置。
规范统一行为,开展车辆行人“乱行”治理,引导机动车和行人有序通行。一是充分运用视频监控系统及时查处“乱掉头、乱超车、闯红灯、超速行驶、逆向行驶”等动态交通违法行为,禁止大型货车、农用车违规驶入城区;二是集中优势警力对辖区内重要交通路口、十字路口开展集中治理;三是结合“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在查处违法的过程中告诫驾驶人骑乘电动车、摩托车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整洁美化县城,开展车辆“乱抛洒”治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从严处罚。一是规范通行时间和通行路线,并针对辖区337国道、218省道等货运车辆、渣土运输车主要行经线路段,加大对货运车辆违规入城、篷布包裹不严、运土运渣车辆漂洒、遗漏违法行为的查纠力度;二是大队领导班子带领辖区中队民警深入关家崖煤矿、北沟渠采石场等企业,与企业签订承诺书,落实治理抛洒源头管控。
截至目前,“创卫”县城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共出动警力2136人次,出动警车477台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共计4931起,其中现场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168起;办理刑事案件2起,刑事拘留1人、取保候审1人;办理行政案件3起,执行行政拘留3人;查处套牌违法行为1起,查处“一盔一带”违法997起;非现场违法查处763起;并劝导行人、非机动车2000余人次。兴县交警大队大队长曹瑞昌表示,活动开展以来,大队全体民、辅警统一思想,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扎实细致的工作作风,确保兴县“创卫”交通秩序整治任务全面达标。在此,兴县交警大队呼吁全县居民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不乱停乱放、不随意占用停车位、不乱搭乱建、不随意占道经营,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共同为成功创建文明、卫生、和谐、美丽兴县而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