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各开发建设单位(小区物业):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统一部署,按照我县关于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行动工作安排,拟在全县范围内征集未办证房屋线索,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零行动工作目的:扎实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解决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二、清零行动范围:
1.2016年12月31日以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权属清晰、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房屋。
2.2016年12月31日以后建成并投入使用、证件齐全、已缴清各项税费、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房屋。
3.不纳入范围:一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二是耕地、林地等非建设用地上的房屋;三是权属不清或存在权属纠纷的土地和房屋;四是因违反规划要予以拆除的、不能满足消防要求的、存在质量隐患的或政府公告列入征收或拆迁范围的房屋;五是对于尚未达到销售合同中向购房群众承诺办理不动产登记时限的房屋。
三、清零行动目标:到2022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工作。
四、为了查缺补漏,全部覆盖,欢迎广大群众提供有关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的相关信息。
五、申请登记地址:兴县政务服务大厅三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13033472899
兴县解决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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