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和落实力度,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人社部等五部门《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26号)、山西省人社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8〕1662号)、关于推动落实人社领域“四个不摘”政策举措的通知(吕人社函〔2021〕245号)精神,本年度农村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人员未申领劳务输出交通补贴、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务工协会负责本辖区内脱贫劳动力补贴资料审核工作,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即日起到11月底,为各乡镇集中办理补贴审核业务。具体申领办法如下:
(一)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
对2021年度农村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的,对劳动者从输出地到输入地单程交通费(火车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飞机经济舱、长途汽车等)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按照票价实报实销,最高不超过800元。一次性交通补助由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列支。
(二)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对脱贫劳动力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到户籍所在县以外的省内用人单位就业的,给予劳动者不超过3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含交通费用);对跨省务工人员,给予不超过8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含交通费用)。
( 三)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首次创业,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可根据创业带动就业人数按每人1000元、最高不超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只能选择一种,不能同时享受,且一年内只能享受一次。申领补贴须由劳动者本人申请。
补贴申领方式
(1)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需提供以下材料:
1、脱贫劳动力身份证明
2、《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就业创业证号
3、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工资支付凭证
4、交通费用证明
5、本人社保卡复印件。
(2)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领需提供以下材料:
1、脱贫劳动力身份证明
2、《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就业创业证号
3、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工资支付凭证
4、交通费用证明
5、本人社保卡复印件。
(3)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书
2、营业执照(至少运营6个月以上)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员工花名册、《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就业创业证号。
5、劳动合同复印件、工资支付凭证。
6、企业承诺书。
7、企业对公账户。
联系电话:6322389
联系人:王寨耀 15035865499
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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