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蒋尉(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研究员)
碳达峰碳中和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的重要内容。2022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36次集体学习时提出了碳达峰碳中和的四对关系、五项原则和六项具体要求,站在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高度,强调了“双碳”工作的系统性、全局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为实现“双碳”目标提供了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
在“全国一盘棋”的框架下,立足于不同地区的资源禀赋和发展水平,制定科学合理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推进“双碳”目标的实现,有助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此过程中,要努力寻求“双碳”目标与经济发展之间的最大公约数,并促进全国不同地区之间协同发展,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各美其美、美美与共。
普遍性要求和差别化管理相结合。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的多民族国家,不同地区之间资源禀赋、经济发展水平、能源消费结构和碳排放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因而各地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步伐也应因地制宜,而非整齐划一。2021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中明确提出,要坚持普遍性要求和差别化管理相结合,结合地方实际,差别化分解能耗双控目标。切实践行该项原则,力求全面统筹并体现地区差异,有助于增强“双碳”目标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协同效应。
坚持“双碳”目标与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相结合。“双碳”目标的提出为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带来了新机遇。各地区应立足自身独特的自然和文化资源,着重培育生态产品、文化产业,打造具有地区特色的绿色产业链,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例如,西部欠发达地区产业基础相对薄弱,能耗等量和减量替代空间有限,而风、光、水电、生物质以及地能资源较为丰富,当地可根据地区特点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构建零碳或低碳能源体系。
处理好能耗双控与产业发展之间的再平衡。2021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创造条件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这种“精准脱碳”原则将加快完善产业转移和能耗双控政策,为协同推进“双碳”目标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再平衡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当前,我国西部欠发达地区处于加速工业化城镇化的重要阶段,是东部沿海等较发达地区产能转移的主要承接地,亟须处理好“双碳”目标与承接产能之间的平衡问题。对此,西部地区可抓住重要契机,充分利用零碳能源承接产业转移、发展新兴产业,在创造新经济增长极、拉动地区经济增长的同时,为全国节能减排作出积极贡献。
促进产业转移与清洁能源的就地消纳有机融合。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制造业有序转移的指导意见》要求,“支持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和环保、能效、安全生产等标准要求的高载能行业向西部清洁能源优势地区集聚”,促进形成区域合理分工、联动发展的制造业发展格局。随着可再生能源的技术升级和成本下降,以及并网政策条件的日益成熟,西部地区清洁能源异地输送、能源就地消纳这两大优势正逐步凸显。当前,应继续推动东部较发达地区的产业向西部欠发达地区转移,尤其是有序推动高载能产业向西部清洁能源富集地集聚,实现新能源就地消纳。这既有助于承接地与转出地间的“双赢”,在全国范围内提升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率,又有利于减少碳排放,促进“双碳”目标的实现。
总之,各地应立足不同资源禀赋和现有发展水平,在“全国一盘棋”的框架下,协同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从而实现不同地区各美其美、美美与共。
(本文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国情调研重大项目“碳中和实现路径的地方调研”(GQZD2022005)、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项目“民族地区碳达峰碳中和问题研究”(2021GMZ003)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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