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县新闻网讯(通讯员 闫永杰 裴茜)9月2日,根据市检察院党组统一部署,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张小玲带队来我县对《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中共山西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宣讲解读,会议在县检察院召开,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保平出席并主持会议。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薛耀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史怀勇,县政协副主席、县委办主任裴文杰,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长钟连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鹏参加会议。
张小玲从深刻领悟中央《意见》出台的时代背景和重大意义,全面把握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的主要精神、重点内容和落实要求,努力形成贯彻落实强大合力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宣讲解读。
刘保平就我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强调,一要强化思想认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与会单位要全面、广泛、积极传达本次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认识法律监督在服务保障全县经济发展大局、全力推动“六个兴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二要强化主体责任,不断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坚决落实省委常委会和林武书记在审议省委《实施意见》时对地方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关心和支持检察工作的要求。三要强化协作配合,不断浓厚法律监督氛围。各相关单位要站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积极为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提供有力保障、创造良好环境。
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等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群众代表一同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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