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县新闻网讯(通讯员 李蓉 陈龙 )12月21日,兴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史小军,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建平、史怀勇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贺建强,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长钟连山,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及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25名,实到21名,因事因病请假缺席4名,出席会议组成人员超过全体组成人员的半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关于兴县2021年财政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兴县2021年财政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和有关人事任免议案。会议经过分组审议和集中审议,表决通过了《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兴县2021年度财政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的决议》。会议依法进行人事任免,表决通过了《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名单》。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钟连山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免去马建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会上,史小军向新任命同志颁发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史小军指出,这次任命承载着组织的重托和人民的期待,希望全县公安机关要强化政治担当,始终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强化打防并举,不断提升公安机关的管控威慑能力;细化工作措施,不断提升公安机关服务保障能力;继续强化队伍建设,全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公安铁军;要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激发内生动力,为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平安兴县继续奋斗。
史小军指出,财政预算的审查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监督职能的一项工作内容。近年来,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预算和预算监督工作的法律制度趋于完善,预算的硬约束机制正在形成,积极效应正在显现,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距正确监督、依法监督、有效监督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在科学编制、合理调节、依法执行、严格管控、积极整改等方面还有较大提升,下一步,各部门要围绕规范化的要求,朝着正确方向继续努力,把财政资金安排好、使用好,为财政资金依法运行、安全运行、科学运行提供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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