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县社会保险中心
关于养老金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各乡镇村委(社区)待遇领取人员:
按照国家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确认工作的要求和省、市文件精神,为保障我县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正常领取待遇,确保社保基金支付安全,现将有关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对象
各企事业、机关单位的退休人员以及遗属待遇领取人员和各乡镇村委(社区)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待遇领取人员。
二、认证方式
本人或者亲友通过百度搜索或手机应用商店下载“民生山西”或“老来”和“三晋通”APP系统,进行实名注册后,在系统“资格认证”目录下,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认证。
三、注意事项
截止2022年4月30日未完成资格认证的待遇领取人员,将暂停发放其养老金待遇。停发后需恢复待遇时,需本人携带身份证、社保卡、生存认证相关证明和单位(或村委)确认是否具有待遇领取资格(是否服刑)证明到社保中心进行申请补发;超期未认证人员死亡的,需提供火化证明、医学死亡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本人生前最后的生活轨迹印证资料(车票、病历等),方可补发至生存之月。
疫情防控期间,要充分利用网络方式进行认证,为避免人员聚集,社保中心不提供集中认证窗口。各参保单位、各乡镇、村委(社区)的社保工作负责人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提醒并帮助所管理的退休待遇领取人员进行认证,以确保待遇领取人员按时领取养老金。
兴县社会保险中心
2022年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