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干部群众:森林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一个烟头能毁掉千倾林海,半柱香火可烧光万亩绿原!护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现已进入春季森林火灾高发时段,风干物燥,各种火灾隐患不断增多。为有效遏制森林火灾发生,创建文明、生态、平安、美丽兴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此,兴县林业局向全县广大群众发出以下倡议:
一、依法防火,肇事必究。
严禁烧荒、烧田埂、烧秸秆行为;严禁在林区点火照明;严禁在林区生火取暖做饭和烧烤野炊;严禁在林区抽烟和燃放烟花爆竹;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入林。对造成森林火灾的,将依法承担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二、文明祭祀,弘扬新风。
大力提倡文明祭扫和绿色祭扫,在清明节上坟祭祖时,通过鲜花祭奠、植树纪念、清扫墓碑、敬酒祭奠、网上祭奠等保护生态环境、体现节俭、现代文明的方式祭奠和缅怀亲人;避免因烧纸钱、烧香、点烛等行为引发森林火灾事故。
三、积极宣传,尽责监护。
坚决做到从我做起,以实际行动教育和影响身边人。积极向亲朋好友宣传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性,提高大家对森林火灾严重性和危害性认识水平;加强对留守老人和未成年人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加强对痴、呆、聋、哑、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的监护力度,尽到监护责任,严防他们的用火行为。
四、以人为本,科学扑救。
遇有森林火灾,第一时间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0358-6322010。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火场,不得动员和组织老、弱、病、残、孕和未成年人参与扑救,严防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绿水青山呼唤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风调雨顺源于森林与生命相互依存!森林防灭火责任重大。让我们同心协力护林防火,携手共建兴县绿色家园!
兴县林业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