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经中共兴县县委同意,政协兴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兴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3月28日至30日在兴县县城召开。
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政协兴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政协兴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列席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
四、选举政协第十届兴县委员会常务委员;
五、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届兴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各项决议;
六、其他事项。
政协第十届兴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召开时间如需调整,授权政协第十届兴县委员会主席会议作出决定并公布。
特此公告
政协兴县委员会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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